原標題:樓上“落雨”地板被泡 至今仍無人“埋單”
“頂樓到現在也沒有賣出去,但因其防水不合格,致使我家因樓上漏水地板被泡,至今無人賠償。”11日上午,市民馮女士向市長公開電話12345反映稱,她曾多次找到小區的物業公司,但對方一直推脫不肯維修。
馮女士家住經開區彩虹廣場中意之尊小區2棟1單元23樓。提起家中地板被泡的原因,馮女士說:“今年6月份的一天,長春下了一場特別大的雨,我和丈夫下班回來后看到屋子里都是水。”隨即,他們找到小區的物業公司了解情況,后經物業公司工作人員檢查,發現是頂樓的防水層開裂,雨水從樓上的墻體滲到她家,致使她家的地板和部分墻體被雨水浸泡。“當時,樓上的房子還沒有賣出去,我們覺得出現了這樣的事情,物業公司應當給予補償。”馮女士說,而當他們寫了一份大概6000余元的賠償書后,物業公司就一直沒有答復了。
說起家里現在的情況,馮女士非常無奈。“我家的地板現在還沒有修好呢,這都過去快5個月了,物業公司一直沒有給我答復,多次去找他們協商此事,可他們一直都在推脫。”
當日上午,根據馮女士提供的信息,記者聯系了負責馮女士所住小區的市金奧物業服務公司。據工作人員高先生介紹,這件事他們已經了解。“當時得知住戶家地板被水泡了,我們就與住戶進行了協商,讓他們出具一份詳細的損失報告單,但住戶給出的賠償費用卻不切實際。”
“我們可以賠償損壞的地板的費用,但報告單上還寫到了一些人工費、地板色差費等,我們領導覺得這樣的賠償太不合理了。”說到具體的解決方法,高先生表示,他們會與住戶再具體協商解決方案,爭取讓雙方都能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