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發出關于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見 (試行),今年先行在8個行業試點推行,力爭2016年在所有工業排污企業全面推行。其中,陶瓷行業為8個試點行業之一。
意見表明,福建省區別對待新老企業排污權指標的有償獲取。新(改、擴)建項目新增的排污權指標,需通過市場購買、政府出讓等方式有償獲取。初始排污權有償使用費標準要綜合考慮污染治理成本、行業承受能力、排污費征收、區域環境承載空間等因素合理確定。對鼓勵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及污染物產生指標達到國家清潔生產標準一級水平的建設項目等,給予適當優惠! ≡诃h保重壓下,河南信陽方浩實業有限公司技術總監、行業評論人士韓復興認為該舉措是比較積極的,是陶瓷行業準入機制的一種落實。據了解,排污交易權是國際慣用措施,是當前受到各國關注的環境經濟政策之一!
意見表明,排污單位可依程序自主交易處置排污權。對因生產波動或污染治理設施不穩定導致排污總量超出允許排放量的,允許短期租賃排污權,有效期不超過1年,且在排污權有效期內最多租賃1次。排污單位自愿放棄的排污權,或破產、關停、取締、遷出其所在行政區域的,其無償取得的排污權,由當地政府無償收回!
排污權交易作為以市場為基礎的經濟制度安排,它對企業的經濟激勵在于排污權的賣出方由于超量減排而使排污權剩余,之后通過出售剩余排污權獲得經濟回報,實質是市場對企業環保行為的補償。韓復興表示,針對陶瓷企業的環保措施應該循序漸進。如果一條繩子勒得過緊,陶瓷企業會喘不過氣來,甚至會雪上加霜,對整個陶瓷產業發展和產業提升并不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