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對鄭州市資深攝影愛好者彭先生和女兒來說是個最哭笑不得的日子。從鄭州富田興和苑攝影大賽網上接到分別獲特等獎和一等獎信息后,父女倆興沖沖趕到領獎地。當領到所謂的獎金7萬元時,父女倆頓時傻眼了。7萬元獎金竟變成了購房代金券,并且期限為2014年7月底,買該房產公司的房折抵房價使用,過期作廢……
攝影大賽
獎金變成購房代金券
今年5月,“最美富田·興和苑”攝影大賽全面啟動,并通過網絡對社會各界進行宣傳和作品征集,強調社會各界人士均可參與,獲取萬元大獎,參賽作品通過網絡進行公開投票,并根據投票數量評選出特等獎1名,獎金5萬元;一等獎3名,獎金2萬元;二等獎10名,獎金1.2萬元;三等獎20名,各獎洗衣機一臺;四等獎50名,各獎價值500元蠶絲被一條。另外,所有參與活動者均發放參與獎品。
5月下旬,已退休的資深攝影愛好者彭先生和女兒從網上看到“最美富田·興和苑”攝影大賽啟事后,一起報名參加了這次活動。
7月7日,彭先生和女兒收到舉辦方發來的參賽信息,得知獲得了本次攝影大賽的特等獎和一等獎。
父女倆非常開心,就按通知的時間去領獎金,卻沒想到,獎金不是現金,而是兩張購房代金券。
感覺受騙
部分獲獎者討說法
7月11日上午,彭先生告訴記者:“自己有房子住,最近也沒買房的打算。而且,該代金券有效期為7月30日,沒剩下多少天了,這張代金券對自己來說就是一文不值。”彭先生決定找舉辦方討個說法。
記者隨同彭先生找到大賽舉辦方,策劃經理胡楠解釋說,該活動一開始就是以代金券的形式來發放獎品的,并且在新聞發布會上也明確說明了,只是在宣傳時出了紕漏。關于代金券截止日期,胡經理表示,他已經和公司溝通過了,代金券可以延長到今年年底。
但是,彭先生對于該解釋并不認同,他說自己不需要買房,代金券沒有用,要求舉辦方把代金券折成現金。胡經理表示,他會盡快和公司溝通聯系,給彭先生一個解決辦法。但是,到7月14日下午,此事仍無結果。
涉嫌違約
市民可起訴舉辦方
針對彭先生的遭遇,記者采訪了河南省言東方律師事務所主任閆斌。閆斌認為,現實生活中,市民經常能收到來自商家的各種邀約和要約邀請,要約邀請又稱“要約引誘”,要約邀請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為,雙方履行了各自的義務,合同便生效。
本案中,活動舉辦方分別給出活動方案、獎金和獎品,參賽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的活動目的、獎金數目都很明確,而在獎金欄中給出的是獎金是多少萬元,并非標明是多少萬元的代金券。因此,活動主辦方應以獎金方式履行承諾。大賽活動主辦方在事前沒有約定的情況下,將獎金以代金券的方式支付,明顯構成了合同違約,是不講誠信的表現。
如果市民與活動主辦方協商無果,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直接起訴至法院,要求履行合約和索要違約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