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移動清洗、水溫調節、移動按摩、智能遙控……近年來,這樣的“智能馬桶”成為了“網紅”,受到了市場的熱捧。但殊不知不少貼上“進口”標識的智能馬桶,其實是“表里不一”的“冒牌貨”。寧波保稅區的一家網店,舉一反三看出了“生意經”,使出了一招“洋為中用”的障眼法。
前不久,寧波保稅區市場監管分局接到一名消費者舉報,對方說,他在天貓上買一款“智能馬桶”時被坑了,產品明明是慈溪產的,網店在宣傳時卻稱是“美國貨”。這家網店的注冊地址,就在保稅區。
接到舉報后,執法人員進行了調查。
打開該商家的天貓網店,執法人員發現,這款馬桶所介紹的功能有點多,網頁上有“促進血液循環,幫痔瘡患者康復”、“具有良好潤腸、軟化宿便、排毒養顏的效果”等廣告用語,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腸胃疾病的藥品廣告。
網店客服還通過阿里旺旺多次向消費者何某、姜某宣稱,該智能馬桶是“在美國下單生產”、“機身是進口的”、“在美國總部將90%以上生產出來后通過海運到中國,在國內只是裝配了電源和說明書”。
既然是進口馬桶,總有進口相關證明吧。不過面對執法人員的問題,商家卻并不能出示該產品的《進出口審批證明》。
對面詢問,公司工作人員宓某最終道出了實情,該馬桶是一款帶有自動沖洗清潔、座圈自動加熱等功能的智能產品,但并非直接從美國進口,而是公司經國外一企業合法授權后,委托慈溪一家公司生產的。
那么這款馬桶的部件是進口的嗎?對方表示,生產所用的所有部件均為國產,所有生產加工過程也均在慈溪完成,是一款地地道道中國制造的產品,產品外包裝上也如實標注了產地等相關信息。
通過這樣的“忽悠”式營銷,以高達每套13999元的單價,這家網店共銷售該款智能馬桶2套,扣除成本后當事人實際獲取違法所得2300余元。
寧波保稅區市場監管分局最終認定,該公司利用廣告對產品的質量、性能、用途和產地做虛假宣傳,欺騙和誤導了消費者,分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該局遂作出予以警告、責令停止發布廣告、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罰沒金額合計15000元。
目前,商家已在規定時間內對有關經營行為和網頁廣告進行了徹底整改。
【浙江新聞+】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