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徐瑩 通訊員 王發秋 陳瀟瀟)原本訂購的是名牌瓷磚,送到家里的卻被“調包”成雜牌貨,閩侯的陳女士在裝修過程中遇到了這樣的煩心事。昨日,經過閩侯縣工商局的調解,商家同意退還陳女士的貨款,并賠償加工費及工人勞務費等共計21582元。
閩侯縣工商部門(裝修效果圖)有關負責人介紹,每年9至10月是裝修的高峰期,許多市民選擇在這段時間裝修房子,許多建材經營商家也不遺余力地采取各種促銷手段吸引顧客,而一些不法建材經銷商也趁機采取各種欺詐手段侵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近期,他們會對此類違法現象進行嚴查,也希望消費者在選擇時多留一個心眼,防止上當受騙。
日前,消費者陳女士在閩侯縣某建材店購買了近2萬元的“阿里巴巴”牌瓷磚,由商家負責送貨上門。
后來,陳女士在裝修過程中發現,商家送來的瓷磚與店內樣品存在色差,仔細一看發現并不是“阿里巴巴”品牌,而此時陳女士已雇傭工人裝修了兩天,部分瓷磚已貼上墻。
因瓷磚存在色差,陳女士找到商家要求退還貨款,并賠償工人勞務費等損失,但遭商家拒絕,陳女士遂向12315投訴。
接到投訴后,閩侯縣工商局12315臺的工作人員立即聯系消費者和商家了解情況。商家承認該批瓷磚不是“阿里巴巴”品牌,同意退還貨款。但對于消費者提出的賠償工人勞務費,商家表示這不屬于他們應當承擔的賠償范圍,無法與陳女士達成共識。
執法人員根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進行調解,告知商家該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應當按照與消費者的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經營者擅自變更、減少項目或者降低標準的,消費者有權要求按照原約定履行,確實無法履行的,經營者應當退還相應費用并承擔違約責任。”根據該條規定,商家應當按約定向消費者提供“阿里巴巴”品牌瓷磚,因違約造成的消費者損失也應由商家賠償。
最終,商家同意退還消費者貨款,并賠償加工費及工人勞務費等共計21582元。
提醒
注意四點防止被不良商家“忽悠”
工商部門在此提醒消費者,選購瓷磚時要謹慎,注意以下幾方面問題,避免發生類似糾紛。
一、選擇陶瓷店時要謹慎,應選擇比較正規、知名度高的陶瓷店進行購買。
二、在購買前應通過相關資料了解陶瓷的質量與優劣特征。同時貨比三家,選出質量好的產品。
三、檢查產品包裝箱上是否有廠名、廠址以及產品名稱、規格、等級、數量、商標、生產日期和所執行的標準。檢查有沒有出廠合格證、產品有無破損,箱內所裝產品的數量、質量是否與包裝箱上的內容一致。
四、消費者要保留相關憑證,一旦發生糾紛,可撥打12315向工商部門尋求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