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于品牌競爭日益白熱化的今天,國內家居行業企業紛紛聘請外腦,提升自己的品牌形象,以帶動產品的溢價和走量。但是,一個普遍的現狀是,大多數家居企業與外腦公司合作打造品牌的時間往往不長,一般三個月,多則半年,等把原先的品牌系統成功梳理一遍后,基本也就到了“蜜月期”度過,互簽“離婚協議”的時候了。
根據累積的一點經驗,我們認為,家居企業在與外腦公司合作打造品牌的時候,通常強調“1+1>2”,而不是“1+1=1”,是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
“1+1>2”,講究的是通過雙方合作,各自的專業知識和行業經驗的互補,創造出超過兩倍以上的價值。事實上,由于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的目標不一致,定位不明,合作機制不健全,以及其它一些原因,會導致實際創造的價值低于期望值,結果往往是曲終人散。
確立共同目標
企業和品牌策劃公司,是兩個分工不同的利益體,擁有各自的發展目標。家居企業找品牌策劃公司打造品牌,其最終結果是期望通過合作,能夠為他們短期內,帶來產品銷量的提升。而事實上,產品銷量提升,固然有品牌的支持作用,更多方面,是企業自身整體運作的結果。一個品牌策劃得再好,若沒有相應產品、渠道、服務等的支持,沒有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推廣和宣傳,發揮的作用也有限。
品牌策劃公司的目標首先是通過系統的策劃,把品牌的核心差異性,從成百上千的同行業競爭品牌中區隔開來,形成統一的形象,繼而在企業的支持下,運用活動、渠道建設、媒體傳播等線上、線下的形式,對品牌進行有效地推廣和宣傳。對于產品銷量的提升,品牌策劃公司往往考慮的很少。畢竟,品牌策劃公司不是營銷公司,他們的專業在品牌建設,而不是營銷。有經驗的品牌策劃公司其實也知道,產品銷量提升既不是僅靠品牌策劃能解決的事,也不是通過品牌策劃能短期見效的事。但是,為了爭取與家居企業簽單,有些品牌策劃公司往往在一開始就向家居企業許下提升產品銷量的承諾。結果便是如前面所述的到后來一拍兩散。
明確各自定位
定位不明,是家居企業與品牌策劃公司合作不長久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家居企業是甲方,在品牌策劃的方方面面,當然擁有最終的決定權。但是,家居企業必須明白,他們之所以請品牌策劃公司,是因為他們在品牌策劃方面不夠專業;品牌策劃公司首先是他們請來的外腦,從另一方面看,也是他們請來的“老師”。所以對品牌策劃公司充分尊重,充分信任,給予他們充分的行業經驗支持,和發揮的空間,才能夠把品牌真正打造成功。
品牌策劃公司是乙方,是服務型公司,為家居企業提供專業的品牌策劃服務,是他們真正價值所在。在銷售經驗方面,家居企業營銷團隊更具有實戰經驗,所以,在與家居企業合作的過程中,品牌策劃公司當然首先要尊重企業的行業經驗,結合自己的專業扎扎實實地做事情,才能夠把品牌打造成功。倘若品牌策劃公司不明白自個兒的定位,處處以專家自居,而無法與家居企業、行業相融合,結果也必定是早早地被“解聘”。
健全合作機制
合作機制不健全,是第三個合作不能持久的關鍵原因。前面提到過,品牌是企業的符號化縮影。從另一個角度,可以毫不夸張的說,品牌是企業的靈魂。品牌策劃這么重要的一件事,涉及到企業的最高層戰略;在與品牌策劃公司合作的時候,當然必須由企業的最高決策者(一般是企業的董事長、大老板)掛帥,這樣才能保證合作過程中各項工作能夠順利推進,取得成效。而很多家居企業,雖然董事長或者大老板牽頭,之后便委派企業企劃部、市場部或者營銷部門的負責人具體承擔,然后在合作的過程中,要么很多重要的事情就由這些頭頭們拍板了,要么就是由這些頭頭們層層上達,導致效率底下。
很多品牌策劃公司在最初與企業溝通的時候,一般也見不到企業的最高決策者,而是各部門的負責人,最終簽單合作協議,也往往是這些負責人的推動或者保薦。所以在合作過程中,品牌策劃公司處處依仗自己的“媒人”,大事、小事從來不敢越過他們,和企業的更高層領導人直接溝通,這也會導致上不通、下難達,合作效率不高,創造的成果也不大。
成就“1+1=1”合作
所謂“1+1=1”,就是品牌策劃公司在與家居企業合作的時候,首先,既為企業策劃品牌,又主動服務于企業的營銷目標,為企業的產品銷量提升建言獻策;其次,品牌策劃公司在合作之初,就向企業方明確好各自的定位,以謙恭的姿態,取長補短,在家居企業的行業經驗基礎上,去為企業提供品牌規范服務;再者,品牌策劃公司有必要建立一套與家居企業合作的機制,合作之初,就建議企業成立由其最高決策者掛帥的“品牌管理委員會”名譽會長,由企業的副總級別的領導擔任常務會長,與品牌策劃公司總經理掛帥的服務團隊通過年計劃、月計劃、周計劃,結合提案、例會的形式和項目負責制,順利推進合作。
總之,本著“1+1=1”的原則,目標一致,定位明確,合作機制健全,是家居企業與品牌策劃公司能夠長期合作,共同創造出最大化品牌價值的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