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車上沒有三角警示牌,有人用車上攜帶的其他物品代替。但是還有人竟然在高速路上把寵物狗拴在路邊,當做警示標志牌使用成了“警示狗”。
7月3日晚上19時許,高速交警沂源大隊民警巡邏至青蘭高速公路259KM處,發現前方一條白色寵物狗被拴在應急車道旁的護欄上,小狗對過往的車輛不時發出“汪、汪、汪”的叫聲。前面不遠處,一輛黑色轎車停在路邊,一男子正在換輪胎,民警立即停車詢問情況。經詢問得知,駕駛員李某,駕車從濟南回沂源,行車途中,突然聽到右后輪傳來“砰”的一聲響,他馬上意識到爆胎了,于是將車靠邊停下,但車上找不到三角警示牌。考慮到停車比較危險,他想到了自己車上的寵物狗,李某將小狗牽到車后30米左右的地方系在護欄上,便換起輪胎。
民警了解情況后協助其盡快換胎,并教育駕駛員,這種行為不但起不到安全警示作用,反而給寵物狗帶來危險,行車前一定要檢查好隨車攜帶的必備物品。民警依法對駕駛員故障車未按規定設置警告標志作出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
